晴天躲债雨天休息 拒执者家中被堵

发布时间:2008-04-25 点击数量:316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一起拖欠外地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仅保护了外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觉履行了应尽的义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魏某是阳谷县阿城镇后铺村人,被告牛某某雇佣原告为其驾驶翻斗卡车,二人未签定书面合同,当时约定工资每月1500元。因牛某未能全部支付工资,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被告牛某某支付原告魏某工资款1800元。

    判决书生效后,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接到案件后,经阅卷得知本次案涉及农民工工资并且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决定优先执行并制定了执行方案。执行人员于当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到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牛某某未履行义务。后,执行人员到牛某某住处执行三次,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

    10月9日,天下着大雨。清晨5:30分,执行局全体干警冒雨赶往牛某某住处,把睡梦中的牛某某堵在家中,牛某某见到浑身湿漉漉的执行人员后,第一句话就是“我真服你们了。这些天我一直出去躲帐,今天下雨想在家休息一下,你们就真来了。”执行人员耐心向其讲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并且要求其还位思考。最终,牛某某认识到了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自动履行了义务。

    第二天,当申请执行人魏某把工资款领到手中后,激动地流下了眼泪,不断地对法官说:“太谢谢你们了,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把钱执行回来啦”。 

第1页  共1页

编辑:谭元贵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